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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 检查督导工作
2013-08-29   审核人:   (点击: )
我市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
检查督导工作

按照省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期检查督导的通知》要求,我们认真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细则,全面做好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期检查督导自查。7月29日至8月2日,在各县区、各部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我们利用一周时间,由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组成五个组,对十二个县区和部分市直部门、单位进行了中期检查督导自查。期间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档案资料、实地查看现场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掌握全市各县区及市直执法部门“六五”普法以来工作开展情况。这次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两个规划”和“两个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普法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依法治理和法治县(区)等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检查验收共涉及12大项,43小项检查指标,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重点检查与抽查相结合,查看档案资料与抽查基层单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自查发现了全市普法工作的新品牌、新亮点。
通过中期检查督导自查,既摸清了全市“六五”普法以来基本工作情况,又进一步推动了全市普法依法法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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