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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交通安全法规宣传作为一生的事业——临沂市“最美普法人”王敬之
2014-09-11   审核人:   (点击: )
将交通安全法规宣传作为一生的事业
——临沂市“最美普法人”王敬之

在临沂市的各个学校,提起一位经常奔波于各学校,打着竹板、用说唱来讲解交通安全法规的王爷爷,估计学生们都无不知晓,因为王爷爷走到哪里,就用轻松诙谐、妙趣横生的形式把交通安全法规带到哪里,这位王爷爷就是老交警王敬之。
王敬之是临沂市老年大学法制宣传“五老”志愿者,1960年3月参加公安工作,原任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兰山大队二级警官。从开始宣传交通法规至今,王敬之已经默默奉献了46年,骑自行车行程8万6千多公里,踏遍了沂蒙山区的80多个乡镇,500余个村庄,义务为中小学上交通安全课6800多场次,受教育师生达650多万人次,有300多所大中小学及厂矿,企事业、部队聘任他担任辅导员及法律顾问、法制副校长,被称为临沂市“最美普法人”。
交通事故如洪水猛兽,吞噬了太多无辜的生命,破坏了太多幸福美满的家庭,而在交通事故中,青少年占了相当一部分。作为一名老交警,王敬之目睹了一幕幕悲剧的发生,非常的心痛,为此他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他就风雨无阻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刚开始向青少年宣传交通法规时,由于缺乏经验,王敬之只是照本宣科地读,加上那些法规条文枯燥无味,不少学生听着打起了瞌睡,他的教育目的也达不到。为了提高教育效果,王敬之进行了深入探索,逐步摸索出了以案例、相声、快板、顺口溜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讲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方式。为做到这一点,王敬之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以前他没有练过快板,文艺细胞也是少的可怜,为了提高自己的表演水平,他没白没黑的练,四处请教。夜深人静,为了不打扰家人休息,他就把快板上缠上布条,反复敲打;白天走路,嘴里也哼着曲子,遇到熟人,他就让别人听他唱几句。起初,人们都认为他是神经病,但随着他为青少年作报告的次数增多,大家也就慢慢的理解了,一些热心人还经常帮他修改句子,提出建议,他的表演水平因此有了很大的提高。从此,每到一处讲课,王敬之就先唱一段自编的快板,把学生们的情绪调动起来后,再用案例讲交通法规,讲到节骨眼上,就唱一段京剧,或插上—段快板,来段顺口溜,手脚并用,说唱结合,使师生在一片轻松诙谐、妙趣横生的气氛中受到了教育。
有了这生动活泼的教育方式,王敬之越来越受广大学校和学生的欢迎,名气也越来越大,很多学校、厂矿、部队纷纷向他发出邀请,他的报告范围也从原来的驻城学校扩大到农村学校以及全市的各基层单位。每当有单位邀请去作交通法规报告,他基本都是有求必应,无论多远,骑上自行车就走,到了那里茶也不喝,饭也不吃就开始讲,讲完就走,许多领导过意不去,提出要用车送他,都被他拒绝了。
王敬之走到那里就把交通安全带到哪里。2001年10月,王敬之到北京给外孙治病,住在北京市丰台区的一家医院,当他目睹一些小学生放学后乱穿马路时,心中有一些忧虑,他主动找到北京丰台区石榴庄小学的赵裕燕校长,要求给全校师生上了一堂交通安全课。交通安全课堂上,他的讲课一次次的被热烈的掌声打断,在学校师生们的一再要求下,原计划讲40分钟的课讲了两个半小时。1996年腊月,王敬之的父亲病故,他利用到临沂市河东区芝麻墩镇医院给父亲领抚恤金的机会,先到芝麻墩中心小学、中学讲了法制教育,又到了芝麻墩及兰墩村委讲课,等讲完课,已到了下午5点多,当他到医院时,院长已经下了班。
为了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王敬之多次利用休假时间自费到北京等地取经学习,提高自己作交通安全法规报告的水平。由于长时间的奔波,劳累,王敬之患上了心脏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但这一切都没有动摇他为学生讲课的决心。有一次王敬之正在打吊瓶,突然想起这天正是他约好为临沂市河东区汤头中学讲课的日子,便立即拔下针头,骑着自行车艰难地上了路,用了5个多时才赶到学校。一到学校就道歉,说身体不适来晚了,请师生们原谅,校长感动地说“您还没讲,就先给我们上了一课啦”。还有一次,王敬之到一个偏远的小山村为一所学校讲课,山间小路雨后很滑,他连人带车摔到了沟里,当场昏了过去,过了许久才醒过来。王敬之挣扎着爬起来,费了好大的劲才将自行车从沟里弄出来,顾不上包扎摔破的腿,坚持到学校为师生讲课。讲台上,血顺着他的裤腿流了下来,把白袜子染成了红色,台下的师生发现后,劝他赶紧到医院包扎,可他仍然坚持为师生们上完课后,才到卫生室进行了包扎,师生们感动不已。
王敬之觉得完成一堂完整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课是自己的神圣使命,他身体力行的践行着这一信念。有一次,他在农村小学讲课时耽误了时间,他的孙子由于缺人照料发高烧40多度,昏迷了3天才被抢救过来。事过不久,他在给临沂八中的学生上安全课时,女儿突然慌慌张张地跑进教室说:“爸,你快去医院,妈妈被车撞伤了!”台下的师生都劝他回去,可王敬之没有离开。他安排女儿说:“你快回去照顾你妈,我讲完课就回去。”说完他又回到了讲台上。等他来到病房,看着身上缠着绷带的老伴,关切地问:“撞的怎么样?”老伴看也没有看他一眼,伤心地哭了起来。他解释说:“你伤了当然重要,可我来了,那一千多名师生怎么办呢?你不是还有女儿照顾吗?”说到这里,他自己也禁不住流下了眼泪。
为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法规的热情,王敬之探索出了体验教育的工作方法。1997年8月,在王敬之的推动下,临沂市兰山交警大队与兰山教委先后在市内成立了13处小交警学校,全市共建小交警学校68处,有小交警2300名,法制宣传站100余处,每站设两名辅导员,王敬之担任学校总辅导员。为提高小交警们的积极性,王敬之带领300多名小交警自费做了300幅快板、组建了鼓乐队,并言传身教得对他们进行了培训,利用节假日带领小交警着装上街宣传交通法规,使在校学生交通事故发生率大幅降低。
王敬之为宣传交通法规不辞辛劳的努力,收到了累累的硕果。退休职工姜玉山逢人便说:“在我女儿六岁时,有一次我想用自行车带她去看电影,女儿摇摇头说‘公安局的王叔叔讲过了,骑车带人有危险。’听了女儿的话,俺也受到了安全教育,后来,我的外甥女八岁了,一次我想用自行车带她逛街,她爬下车对我说‘公安局的王爷爷讲过,不准骑车带人’我们老少三代都受到了王老的教育。”华泰建筑总公司老职工孙士军说:“我60年代上中学时,就听他讲法制课,儿女们也是在他的教育下长大的。如今,十一岁的外甥也在王爷爷的辅导下,成了一名交通安全宣传员了。
王敬之参加工作五十年来,舍小家顾大家,一心扑在工作上,1997年被中宣部、团中央、司法部、教育部、国家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等五部委评为“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并多次被评为国家、省、市、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全市十佳交警,全省优秀人民警察。
1997年,在公安战线上辛勤工作了近40多年的王敬之光荣退休了,按理说辛苦了一辈子,由于劳累落下了一身的毛病,退下来后应好好地享享清福才是,但他没有这样做,仍一如既往地扑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上。自1997年退休以来,王敬之几乎没休过一个完整的星期天、节假日,先后为青少年学生上交通安全和法制教育课500多场次。
为更好的学习新的知识,王敬之参加了老年大学学习,他将自己几十年做交警的经验和讲课内容汇编,整理成册,编写成了30余万字的《青少年法律安全知识集》,自费印刷了15000本,发到全市中小学生和老年大学关工委“五老”志愿者手中作学习材料。他还相继担任了全市大中小学校、机关、厂矿、企事业、车队、街道、村委及部队等300多个单位的法律、法规知识辅导员、顾问,讲课内容也由交通法规扩展到精神文明建设,法制教育、遵规守法,防盗防火、防食物中毒等十几项内容。
当他了解到大部分农民工不懂交通安全知识时,就主动要求做他们的交通安全宣传员和法律顾问,为他们讲交通和法制知识。当他了解到兰山区一名青年,一年三次被公安机关拘留,父母痛心的将他赶出家门,要断绝亲子关系时,王敬之多次找上门,对其进行法制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王敬之的教育下,这名青年痛改前非,从小生意做起,成长为一个有数千万资产的企业老总,并聘王敬之为法律顾问,为他企业的全体职工上法律教育课,用自己的行动表达了对王老的感谢。
许多不理解他,亲朋好友也劝他:“你都这么大年纪了,辛苦了一辈子,退休后还这样拼命,你到底图个啥?”王敬之笑着说:“作为一名退休人民警察,我就是要做一滴水,滋润人民的心田,成一缕阳光,让困难中的人们看到光明。虽然我已退休,但我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却更加坚定,只要能走得动,我就要把法制和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继续下去。”这就是一个老交警、一个老党员的高风亮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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