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当天我市集中开展了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今年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市委副书记、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长李峰在4日出版的《临沂日报》上发表了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临沂》的署名文章,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共临沂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将普法和守法作为法治临沂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开创全市普法工作新局面。要加强宪法宣传,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要落实普法规划,营造法治环境,实现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大局作用、全民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法治教育特色化和影响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要创新形式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增强宣传实效;要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提供保障。
12月4日上午,20多个市直部门单位和兰山区联合在人民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迎伟进行了检查指导。各单位设立宣传站点、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的咨询。全市12个县区也集中开展了宣传活动,通过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法律赶大集、播放宣传录音、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活动当天,出动宣传车辆410多辆,展出展板230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495条,发放宣传图书资料21万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4万人次,受教育群众达到73余万人次。
市普法办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通知》,向社会发送普法短信,广泛宣传宪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法治山东建设纲要》等法律法规知识。12月3日,在《临沂日报》刊登《“12·4”国家宪法日宪法主题知识竞赛试题》,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学习宪法知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