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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普法办专项部署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普法宣传
2016-05-11   审核人:   (点击: )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升广大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创建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治氛围,根据省、市两级交安委关于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的要求,临沂市普法办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普法宣传的通知》,对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服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

《通知》要求,各县区普法办、市直成员单位普法办要提高思想认识,保障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执行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系统思维、标本兼治、机制创新、常态长效”,充分认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强对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的组织领导,把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法治临沂、平安临沂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普法工作中突出对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

《通知》强调,要发挥职能作用,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法治氛围,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针对不同对象、不同范围,创新形式载体,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坚持正面宣传与反面教育相结合,既注重法律条文的宣传对人民群众进行引导,也要利用道路交通安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加强对学校周边、公交站点、客运中心以及交通事故高发路段等重点区域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扩大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构建广泛参与的“大普法”机制,增强人民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

《通知》明确,要畅通协调机制,保障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加强沟通协作,切实把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根据交通安全普法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结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形成上传下达、左右联动、齐抓共管、凝聚合力的长效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报告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典型带动,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切实推动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的落实。加强对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指导,推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化。

为树立安全畅通交通法治环境的典型,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临沂市普法办将费县确立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行动联系点,确保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普法宣传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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