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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司法局“三贴近”推进农村普法工作
2016-04-12   审核人:   (点击: )

 

    沂水县司法局按照走在前列的要求,立足职能、结合实际,通过实施“三贴近”工作法,深入推进农村普法宣传,效果显著。
  一是贴近农村工作实际。摒弃农村普法“大而空”的弊端,针对农村邻里、赡养、继承、务工等纠纷的不同特点,开展针对性普法工作。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网络作用,鼓励人民调解员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积极扮演好“法治宣传员”和“民情信息收集员”的角色,有针对性的做好普法宣传和信息搜集工作,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维权意识。
  二是贴近农村发展需要。从服务农民生产需求出发,从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需求出发,对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土地确权、社区生活等集中涌现的新问题,开展针对性的普法教育。在社区开设律师值班室,定期为社区百姓解决生活生产中所遇到的问题,为促进新农村建设营造出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宣传形式贴近地气。在以往的农村普法宣传中,多是采用赶集日散发材料、展板宣传,或村组集中宣读等方式进行,虽然有一定效果,但也存在农民审美疲劳参与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沂水县司法局一改往日宣传方式,积极在乡镇打造法治公园、社区打造法治长廊、广场;在18个乡镇普遍建立了沂蒙乡情村村响工作室,将法律知识用大喇叭传输到各村;通过以案说法、普法文艺汇演等接地气的方式不断增强农村普法教育的时效性。(沂水县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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