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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暨《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宣传月启动仪式
2022-05-17   审核人:   (点击: )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增强和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努力营造全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进法治郯城、平安郯城建设。5月13日,郯城县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暨《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宣传月启动仪式。县委副书记黄伟出席活动并讲话。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赵兰瑞主持仪式。各乡镇和县直26个普法责任单位有关同志、业务骨干等100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强调,民法典和《条例》在法治中国、法治郯城建设中具有深远意义,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回应群众需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突出地方和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开展《民法典》《条例》宣传活动,解决好学习宣传“最后一米”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精准帮助群众在解决现实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中学习宣传民法典、《条例》。要注重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注重运用案例普法,注重新媒体普法,注重群众参与互动,讲准讲透讲活民法典和《条例》精神。要统筹规划,将民法典和《条例》宣传贯彻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与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等工作一体推进。

活动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在学习、宣传、贯彻中结合实际工作,见微知著、反复推敲,绝不能“蜻蜓点水”“水过地皮湿”。要紧密联系履行核心职责,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切实增强运用法律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为建设富强、文明、开放、进取新郯城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

随后,6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了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共为群众发放各类宣传折页、读本2600余份,摆放展板20余块,悬挂横幅34条,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视频10余条,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员面对面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掀起了民法典和《条例》学习宣传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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