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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司法局加强“五个规范”稳步推进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2017-09-07   审核人:   (点击: )

 

罗庄区司法局加强“五个规范”稳步推进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为进一步扩大社区法律服务覆盖面,全面提高社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基层能力,罗庄区司法局加强“五个规范”,切实加大规范化管理力度,稳步推进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1、规范法律顾问资格。社区法律顾问应具备法律服务从业资格;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知识水平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擅长纠纷调处;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2、规范工作原则。社区法律顾问在实际工作中要遵循预先防范、控制风险为主,事后补救为辅;过程参与、决策指导为主,事后承办、代理为辅的工作原则。
3、规范工作场所。统一设置公示栏和便民信箱,公布法律顾问的姓名、服务范围、联系方式、值班时间。
4、规范工作职责。社区法律顾问每月到社区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8小时,及时为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5、规范工作方式。社区法律顾问根据社区群众实际需求,通过社区值班、现场指导、电话联系、网络解答等多种形式,及时提供法律服务。(罗庄区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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