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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罗庄司法所培育“法治带头人”
2021-08-27   审核人:   (点击: )

为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构建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新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罗庄区罗庄司法所在选拔机制、培育形式、作用发挥三个方面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乡村“法治带头人”培育工作。

完善选拔机制,挖掘法治人才。按照处理矛盾纠纷、营造法治氛围、引导依法维权等工作需要,对各村干部群众进行摸排了解,特别是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为重点,通过党组织推荐方式,将群众基础好、法治素养高、参与意愿强的优秀人员纳入乡村“法治带头人”人选。目前,罗庄街道共确定“法治带头人”37名,由罗庄司法所进行统一培训、备案和公示,实现了“法治带头人”村村全覆盖。

丰富培育形式,提升服务能力。罗庄司法所组织村“法治带头人”通过观看“学习强国” APP“法治中国”栏目、建立法治微信群发送“一日一法”等方式开展线上学习,同时举办村(社区)“法治带头人”培训班进行线下教学,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对村“法治带头人”就党的理论、乡村振兴、调解技能、法治思维等方面开展有计划、系统性培训,进一步提升法治为民能力和水平。8月24日,罗庄司法所组织开展村(社区)“法治带头人”首轮培训,邀请优秀律师对《民法典》有关内容进行了讲解;邀请优秀人民调解员对调解技巧进行了培训,并现场赠送《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书籍。

搭建法治堡垒,深化作用发挥。作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去的本土法治人才,村(社区)“法治带头人”与“一村一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共同搭建起村居法治堡垒,形成了一支村级法治中坚力量。罗庄司法所大力推动“法治带头人”在法治堡垒中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在法治宣传中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在民主法治社区创建中引导社区事务民主化、法治化;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对重大纠纷、苗头性问题采取有效控制,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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