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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开展《民法典》宣讲进机关第七场--走进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活动
2021-07-06   审核人:   (点击: )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提升干部职工法治能力。6月29日,平邑县普法讲师团开展民法典宣讲进机关第七场--走进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在本次活动,平邑县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律援助中心闫勇律师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简述了《民法典》发起到颁布的历程,叙述了编纂民法典的意义、基本原则,重点对总则、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七个方面的新变化以及重点要注意的法条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结合身边现实的例子做了生动的解读。

活动结束后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林本存对全体干部职工提出了要求,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学以致用,做好表率,提升能力,规范服务。

通过此次活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们对《民法典》有了较深刻的理解,纷纷表示要在中心上下营造更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提升中心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学法能力,将学法用法融入到工作生活中,进一步提升能力规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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