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2019年市人大立法计划,为进一步做好《临沂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2月27日至3月1日,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廷喜、副调研员邵泽玉、市生态环境局副县级干部胡成伟及有关工作人员组成调研组赴莒南、费县、郯城等地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立法调研。
调研组在莒南、费县、郯城分别召开了座谈会,就饮用水水源地的基本情况、水源地保护面临的实际问题、生产生活面源污染情况、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与运行、周边环境保护和日常监督管理以及上位法执贯彻落实情况、水源地保护实际执法等情况与水利、环保、国土、农业农村、财政、住建及水源地所在乡镇等部门单位进行了座谈、交流。与会人员就饮用水水源保护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建议。调研组还实地调研了石泉湖水库、陡山水库、许家崖水库、郯城第一水厂等地,深入了解水源地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会同市环保局根据调研情况对《条例》作进一步研究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