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沂水县司法局切实加强司法所建设,统筹法律服务资源,创新法律服务方式,丰富法律服务内容,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全县19处乡镇(街道、开发区)司法所均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让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真正落地生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夯实基层司法所基础建设。一是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实现全覆盖。按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明星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着力提升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全县18个乡镇(街道)、1个经济开发区全部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站全覆盖,14处明星司法所依照前厅后场的布局,设置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服务大厅,配齐配全社区矫正工作室、心理咨询室、人民调解室等办公用房。二是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将基层司法所办公场所划分为“一厅三区”,即综合法律服务大厅和普法宣传区、纠纷化解区、执法管理区四个功能区域。基层司法所设立综合法律服务大厅;普法宣传区由法德讲堂、普法办公室组成;纠纷化解区由专职调解员室和视频调解室组成;执法管理区主要是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执法区域,设有矫正对象监控室、宣告室、教育室、心理咨询室、训诫室等功能室。各功能区执法设施齐全,执法执勤用车、指纹签到(脸谱识别)系统、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施完备,人员统一着制式服装,满足开展各项业务需要。三是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上执法办案系统,采取视频监控记录及书面材料记录等方式,严格管理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制作,强化对执法活动全过程的跟踪,实现内网网络互通、资源共享和案件办理的信息化。加强设施装备配备。建立完善司法所装备配备目录,配备服务群众所必需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等办公和网络查询设备。根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执法记录仪、社区矫正人员考勤机等设备,为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业务骨干等配备了移动终端,为群众提供快捷服务。
二、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用足用好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健全司法所组织机构,由编制部门批准设立,明确各基层司法所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县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充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力量。根据司法所开展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际需要,每个司法所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中心乡镇(街道)和任务繁重的司法所配备5名以上工作人员。整合社会服务资源,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每个乡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纳入司法所管理,充实了司法所工作力量。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学习培训、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采取以干代训、岗位轮训、执法培训和结构化研讨等方式,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岗位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三、明确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内容。提供法律服务。围绕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免费提供法律法规查询、法律问题解答、法律事务解析和公共法律服务项目介绍等法律咨询服务。协调、引导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业务,负责法律援助申请初审。积极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保障和改善民生,特别是流动人口、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权益维护等提供法律服务。积极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提供法律服务,并拓展其他法律服务事项。积极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主动做好涉及民生问题的矛盾纠纷调解,积极参与重大疑难和易激化民间纠纷调解。今年以来排查调处一般性矛盾纠纷838起,没有引起民转刑、群体性事件等。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打造社区矫正“电子围墙”,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移动、联通、电信三卡定位管理,实行网上点名、越界警告。各司法所配合“人脸识别仪”和执法记录仪,建立电子档案存留执法录音录像资料,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规范执法活动,联合县检察院监所科,每季度对各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督导。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成立普法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定向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在汽车站、火车站、景区、宾馆、银行、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的地方摆放宪法文本;在各乡镇辖区中小学生中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升和新建了一批法治宣传阵地。
四、创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方式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经常性法律服务。通过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援助、调处矛盾纠纷、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今年以来结合全国两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专项行动”、扫黑除恶等系列活动,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促进“平安沂水”建设。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等交流平台,形成微信群等多形式服务矩阵。司法所指导村(社区)法律顾问建立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等平台,吸收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调委会成员、部分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以及热心群众加入,为辖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矛盾调处和有效法治宣传服务。司法所牵头建立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等平台,吸收乡镇(街道)有关人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法律顾问、司法所工作人员等加入,及时答疑解惑,化解矛盾,有效宣传政策法规。
五、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室全覆盖。统筹基层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力量,将司法行政工作向村居(社区)延伸,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全县359个农村社区全部建立了司法行政工作室,并结合“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在每个司法行政工作室设置律师会客厅。律师定期到社区值班,免费为群众解疑释惑,引导群众学法守法、依法调解、依法维权,确保群众不跑一里路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