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司法局遵循法治信访主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功能,积极开展“访调对接”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一、迅速动员部署,推进方案出台。县司法局第一时间召开动员部署会,对接联系县信访局,明确专人负责,成立了以政法综治、信访、司法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访调对接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沂水县访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调解工作联动机制、受案范围以及工作流程等,确保人民调解化解信访案件专项行动“全县一盘棋”。
二、加强队伍结构优化,提升专业化水平。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调解骨干开展业务讲座和经验分享会,丰富人民调解员的知识结构,有效解决部分调解员素质法律素养、政策常识和调解技能缺乏问题。聘请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资源,作为兼职人民调解员参与联动机制,同时选聘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具有专业知识和群众工作经验的人员也参与专项工作中,有效充实了信访事项人民调解队伍。建立由专业人员组建的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为信访矛盾化解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调解建议,为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提供有力专业支撑。
三、充分利用“三级网络”,夯实阵地建设基石。建立县乡村三级信访事项调解组织网络,认真抓好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责任的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及时了解信访群众的需求和矛盾焦点。调解员及网格员对信访事项逐一梳理,并主动参与处置,及时处理信访问题,使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规范信访事项人民调解组织阵地建,在原有的信访调解室基础上设立“沂水县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室”,专门设立人民调解室、档案室等功能室,并将各项制度上墙。
四、搭建访调对接作平台,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利用各乡镇司法所、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贴近基层、熟悉民情等优势,及时发现信访苗头;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专业性优势,及时接收和化解涉及相关行业、专业信访案件;依托综治中心平台和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排查、收集、调解和分流有关信访案件,努力实现信访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上报。
五、落实经费补贴,提高工作积极性。将信访事项人民调解案件纳入人民调解案件个案补贴范围,落实“以奖代补”政策,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对律师、人民调解员等参与信访案件,最终实现当事人息访罢访的,给予重奖,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同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人、财、物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