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司法局坚持把法治扶贫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勇于担当,精准聚力,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律保障职能作用,助力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法治扶贫要求。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莒南县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局党组坚持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听取法治扶贫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分析安排布置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施意见》,在全县范围内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政策,在每个村(社区)设立一处法律顾问点,重点在贫困村(社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免费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反映社情民意。
二、夯实阵地建设,打牢法治扶贫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基础建设、扩宽公共法律服务范围,建成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13个,各公共法律服务站均依托司法所设立,临街落地,按照“前店后厂”模式,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专职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接待群众咨询、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在全县239个村(社区)建设司法行政工作室,特别针对60个贫困村进行重点覆盖,实现了对4071名贫困户点对点式的公共法律服务帮扶。为提高司法行政工作室的知晓率,充分发挥其作用,在每个司法行政工作室外悬挂宣传标牌,印发宣传手册,切实抓好贫困人口法治宣传、协助做好特殊人群帮扶等措施,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全县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图为石莲子镇柳河居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外悬挂的法律顾问公示牌)
三、抓实做细服务,落实“定制式”法律服务。为全县239个行政村(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选派35名法律服务人员担任60个贫困自然村法律顾问,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社区法律顾问公示牌”,公布法律服务内容、法律顾问照片、执业机构、执业证号、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等方便群众咨询,免费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需要。同时县司法局与各司法所、各村(社区)、法律顾问签订四方协议,明确法律顾问的责任和任务,定期举办律师及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班,提高法律顾问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积极主动作为,为推进“法治莒南”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图为法律顾问签约仪式)
(图为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进村入户推进会议)
四、深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普法宣传的传播效应和发散效应,把“法律进乡村”与“扶贫攻坚”结合起来,经常组织普法宣传小分队进村入户开展宣传,重点到全县60个贫困自然村集中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宣传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劳动合同等与农民群众群众工作和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00余份,指导扶贫群众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切实提高法治扶贫理念和依法治贫能力,把法律法规知识带进群众家中,融入群众生产生活,真正实现法律进村入户。
(10月17日,莒南县司法局在莒南县文化广场组织开展以“法治扶贫暖人心,搭起为民连心桥”为主题的扶贫法治宣传活动,莒南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孟祥满一行6人向周围群众宣传法治扶贫知识。)
五、深化“第一书记”工作,提高帮扶实效。先后选派四批能力素质强的党员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为全县第一书记及任职村统一选配专业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开展法律体检、法律宣传等活动,助推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局领导班子到“第一书记”任职村现场办公,实地察看村情村貌,与村干部深入交流,积极协调项目,切实帮扶任职村解决难题。组织司法局工作人员、专职人员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到村入户解读扶贫政策,认真传达党和政府的扶贫信心,询问贫困群众是否需要法律援助,讲解法律援助的流程,并发放法律扶贫服务联系卡,方便困难群众遇到法律问题进行咨询解决。
(到第一书记任职村开展法律咨询,解读扶贫政策)
六、法律援助全覆盖,助力全县脱贫攻坚。落实法律援助政策,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程度,完善咨询服务机制,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效益。对贫困人口法律需求应援尽援,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到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确保贫困群众的法律诉求能够及时、高效解决。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扶贫宣传,组织工作人员向未成年人、妇女、农民工、老年人等社会贫弱群体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今年以来,办理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484件,挽回经济损失1094.3万元,便民服务大厅接待法律咨询1609人次,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