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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公证改革推进会
2018-11-24   审核人:   (点击: )


11月23日上午,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公证改革推进会,总结去年以来全市公证改革机制创新等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公证改革、公证“放管服”、公证质量监管、推进公证机构有序竞争等工作任务。各县区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公证处主任、市局公证管理科全体人员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飞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飞局长就进一步推进全市新一轮公证改革提出了四点意见:一要积极推进新一轮公证改革,加快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优化。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改革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新一轮公证改革,公益一类公证处务必于2019年6月份以前完成改制;支持、鼓励公益二类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实行备案制,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前提下,要探索推行备案制;公益三类公证机构,要积极与编制、财政、人社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符合公证机构公益属性和社会功能的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尚未实行企业化财务管理制度的公证机构,争取在2018年年底之前实行;鼓励、支持现有公证机构直接转制改为合作制公证处,只要条件成熟,随时可以上报改革方案。二要深入推进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公证减证便民工作。要切实做好“一次办好”改革、“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严格落实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进一步推进公证信息化建设。三要坚持不懈加强行业监管,切实提高公证服务质量。要强化事前防范,严格公证审查核实工作;要强化事中监督,严格落实质检审批工作;要强化事后问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四要公平有序竞争,为公证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要严格执行《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市公证员协会制定的《临沂市公证行业自律公约》,严禁乱收费或不按标准收费,严格按照《公证法》《临沂市公证行业不正当竞争惩戒规则》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会议还传达了全省公证改革现场推进会精神,兰山区司法局、临沂市沂蒙公证处等8个单位作了典型发言,印制下发了《全市公证改革推进会材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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