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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司法局积极推进社区服刑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长效机制建设
2018-10-29   审核人:   (点击: )

今年以来,费县司法局深入推进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帮扶一体化建设,大力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切实提升矫正质量,深化矫正效果。

一、规范判前调查程序,严把“第一关”。认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活动,通过规范调查文书、创新调查内容、严格调查程序、统一评估意见等,为人民法院、监狱等委托机关就被调查人是否适用社区矫正提供扎实的证据资料。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奖惩审核委员会作用,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进行评估,仔细审核被调查人是否有涉黑涉恶背景,确保调查评估意见的客观、真实、合法和高效。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判前社会调查67件,意见采纳率达100%。

二、细化入矫接收环节,上好“第一课”。细化社区矫正中心工作流程,实行流水作业。从报到登记、信息核实、信息采集、人员编号、建立档案到属地分流,每个流程均有专人负责,每个报到环节确保无缝衔接。在人员新入矫接收时,向其告知扫黑除恶相关政策及线索举报方式方法,并制作谈话笔录,确保新入矫人员第一时间了解扫黑除恶相关举措。定期组织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职能部门对新入矫人员进行集中宣告,重点由法院工作人员通报近期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等,以此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专题训诫,让他们明确必须遵守哪些规定,违反规定将受到哪些制裁,增强社区矫正执法震慑力。截至目前,已分26次对125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集中宣告,收到较好的效果。


(图为公检法司工作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宣告)

三是创新线索摸排方法,唱好“重头戏”。重点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深入村居(社区)进行走访谈话,全面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对排查出的苗头性问题,分门别类,登记造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教育疏导。依托手机定位和手表定位平台,每天安排专人核查社区服刑人员活动轨迹,对罪名涉及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的社区服刑人员实行24小时监控,全面掌握此类人员活动轨迹。严格请销假手续,规定除家庭有重大变故或外出就医等情况外,其他情形无正当理由一律不予请假。对于违反监管规定私自外出的人员,依情节给予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或假释等。截至目前,累计给予警告95人次,提请收监执行13人,其中已收监12人,未执行1人。规范《费县社区服刑人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格式,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全体社区服刑人员签订《告知书》及《承诺书》,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参与任何黑恶势力,并积极举报相关线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测试,进一步增进社区服刑人员对扫黑除恶有关政策的认识和理解。

(图为司法所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扫黑除恶专题训诫活动)

(图为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测试)

四是完善教育帮扶机制,当好“领航员”。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扫黑除恶专题警示教育,通过播放专题教育片、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提交专题思想汇报、发放《致社区服刑人员的一封信》等形式教育引导全体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不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遵纪守法观念和意。综合利用悬挂横幅、张贴相关文件等方式,联合政法各部门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活动,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坚持常态化入户走访,全面了解困难社区服刑人员生活状况和需求,建立长效化帮扶机制,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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