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费县公证处大力拓展公证业务,规范公证人员的执业行为,不断提升公证服务质量,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幸福新费县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一是发挥公证职能,服务社会的能力实现新增强。积极转变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证周期,实行“上门公证”“电话预约公证”以及工作日延时和非工作日预约服务,对家庭确实困难的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实行公证法律援助,减免公证费,切实为群众办理公证提供了便利。上半年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000余件,其中上门服务50余次,节假日预约办证30余次,办理公证法律援助案件近30余件,减免费用3万余元。紧紧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发挥法律保障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受到县委县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在棚户区改造拆迁,违章建筑拆除过程中,办理证据保全30余次;对2个村两委换届进行了现场监督;对老化肥厂200余份拆迁协议进行了公证。
二是狠抓公证质量,公证质量实现新提高。积极拓展公证业务,确保公证质量,保障公证公信力,建立健康良性循环发展环境。严把质量关,设立了2名公证质量检查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质量检查,纠正有瑕疵的公证文书和解决存在的质量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五不准”规定,进一步明确公证质量的重要性统一认识,明确在执业中做到严守底线办证、严格审批出证、严谨核对发证、严肃惩处错证,规范办证行为,加强风险防控,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当事人信息准确性、公证事项正确性,提高公证文书质量;加强惩罚措施,对违背职业理念、服务准则、规章制度的或是因质量问题被投诉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罚。近年来,无错证假证,实现零错证、零投诉、零上访的三零目标。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队伍素质实现新提升。始终把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摆在了首位,每月组织一次全处人员学习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公证员的政治素质和政治站位。坚持集体业务学习制度,对疑难复杂案件、高风险业务和新风险业务实行集体研究讨论。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有针对性就公证实务、公证质量管理与监控等专题进行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自觉性,提高了业务技能和执业水平。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公证宣传实现新水平。采取广播、电视、网络、摆摊设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公证宣传,在《沂蒙晚报 新费县》刊登公证之窗专栏,通过利用这些形式灵活、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公证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社会知晓率。积极完成信息、案例和论文等任务,并向各类新闻媒体投稿,被市县等媒体采用多篇,公证宣传工作上了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