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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座谈会
2018-07-19   审核人:   (点击: )

 

 

718日,我市召开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座谈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部署安排,围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开展相关实践研究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刘淑秀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普法办副主任刘飞主持会议。市委党校、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部门、单位推荐的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参加座谈会并发言,各县区(开发区)司法局、普法办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刘淑秀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刘主任在讲话中指出,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贯彻是保证宪法实施的重要基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十分突出的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省委、市委压高度重视宪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作出专门安排部署,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推动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再上新水平。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切实把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落到实处。

刘主任强调,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学习遵守运用宪法。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国家公职人员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体系,确保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真正吃透宪法精神、宪法原则、宪法规定,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刘主任要求,要丰富宪法宣传教育形式,使宪法走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要继续组织好国家宪法日活动,实施好“七五”普法决议,认真履行普法责任,落实好法治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安排。要不断创新宣传教育的理念、载体、方式方法,使宪法深入人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尊法守法习惯。要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把宪法宣传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新格局。

刘主任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各自单位职能实际,提出下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的具体思路和工作措施,积极开展相关理论研讨,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大美新临沂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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