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治宣传,扩大扫黑除恶知晓度。积极推进乡镇法治文化广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搭建法治宣传载体,大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讲解法律、说明危害,使扫黑除恶斗争深入人心。
加大矛盾纠纷排查,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组织各司法所协助辖区调委会开展拉网式扫黑除恶大排查活动,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活动开展以来,共组织排查纠纷36次,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4件11人次。
做好特殊人群管控,严防“两类人员”涉黑涉恶,拧紧特殊人群管控“螺丝扣”,严格执行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报到、学习教育、公益劳动、请销假、居住地变更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用好信息化监管设备,依法惩处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各类行为。组织各司法所全面排查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涉黑涉恶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相关规定,做好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工作。
加强律师执业监督,提高法律工作者的政治站位。组织律师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对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和代理工作的指导,规范律师代理行为,引导全县执业律师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优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