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兰山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兰山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实现了大飞跃,整体工作争创了全省先进,重点工作争创了全国先进,形成了兰山司法行政的特色品牌。2014年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区”、“2014年度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市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司法厅授予集体二等功。
一是调解实现了翻番发展。以“三调联动、多调对接”为特色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已由2010年的6个发展到12个。在各镇街、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都建立了调解组织,实现了调解工作全覆盖。目前全区共有各类调解组织630个,专兼职调解员1906名。近年来,全区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0357件,调解数量由2010年的2173件增长到2014年的近5000余件,同比增长130%。
二是普法宣传连年争创全国先进。建设和完善了高标准、高质量、规范化的公务员、青少年、农民工、企业职工四个普法教育基地。其中农民工、青少年、公务员法制教育基地被评为“首批省级法制教育基地”,并受到了副省长邓向阳同志的高度评价。
三是特殊人群管理走在了全省前列。投资60万元建设了占地4亩,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的兰山区社区矫正中心暨曙光基地,中心设有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20多个功能室,规模大、标准高、功能全,集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公益劳动、技能培训和临时安置等功能于一体,综合能力位居全省前茅。
四是公证工作位居全省第一。公证业务量由2010年的2万余件增长到2014年的4万件,办案总量和业务收入实现了翻番,稳居全省县级公证处第一。
五是努力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优势,先后开展了“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百万群众”、“党员律师进社区”、“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选派350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实现了村村都有义务法律顾问。三年来,共开展集中法制宣传8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8万余份,接待社区居民法律咨询70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10万余人次。
兰山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成绩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今年,兰山区委书记耿学伟同志曾先后两次对兰山区司法行政工作进行批示。耿书记说:“兰山司法工作亮点纷呈,在普法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司法公证等司法领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许多工作具有前瞻性、开拓性、创造性,走在了全省、全市的前列,成绩可圈可点。望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百尺竿头,再进一步,进一步擦亮兰山司法品牌,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