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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名调解员被表彰为全省“最美人民调解员”
2015-02-13   审核人:   (点击: )

为充分展示人民调解员时代风采、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去年8月,省司法厅和省人民调解员协会共同组织开展了“最美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近日,省司法厅、省人民调解员协会印发《关于表彰全省“最美人民调解员”的决定》,公布评选结果,我市兰山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调解员胡晓梅当选“最美人民调解员”,荣立个人一等功;沂南县依汶镇调委会调解员崔长文荣获“最美人民调解员”提名奖,荣立个人二等功。

现年59岁的胡晓梅,1975年参加工作,长期在法院从事审判工作,退休后2010年底被兰山区司法局聘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交警直属二大队调解员,担任交通事故纠纷首席人民调解员。

在四年的人民调解工作中,她成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4600余起,其中,调解重特大交通事故纠纷179起,制止并化解群体性事件186次,避免民转刑案件219起,挽救寻死当事人72人次,平息重大上访事件27起,规劝动员86名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并一一调解赔偿,为受害当事人调解赔偿1.4亿元,让9000多个家庭握手言和。她以耐心倾听、诚心待人、公心处置、爱心帮扶、责任心做事的“五心”工作法攻克一道道难关,赢得事故纠纷双方当事人100%的满意率,先后收到锦旗136面,感谢信387封。先后被评为“全市优秀人民调解能手”、“大义临沂人”、“振兴沂蒙劳动奖章”、“全省十佳人民调解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先进个人”、“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等荣誉称号,荣立省司法厅个人二等功1次。2013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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