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紧紧围绕深化法治临沂建设,坚持以弘扬法治精神为引领,以健全机制、打造品牌、媒体引导、夯实阵地四轮驱动,突出重点、创新形式、狠抓落实,有效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为法治临沂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推进法治临沂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调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意识、作为意识,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年度工作书面报告和成员单位联络员例会制度、群团和行业组织的普法教育协调协作机制、大众传媒履行公益法治宣传的社会责任制度,推动“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普法办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落实成员单位履行牵头、协办职责,制定完善各项工作方案,形成部门牵头、整体推进的合力。
打造亮点品牌,不断创新“法律六进”载体形式。一是开展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活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2014年5月,市委、市政府“两办”转发了市司法局等五部门制定的《关于在全市开展领导干部带头讲法的意见》。各县区、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带头,通过多种形式讲解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带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在第十四次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我市作了典型经验介绍。二是创新“四双”举措,深化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以“双创”(创建“全国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和“零犯罪学校”)为平台,以“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以“双进”(法律进校园、进课堂)为主要形式,使普法教育活动达到“双入”(入脑、入心)效果。将普法教育纳入学校必修课,做到“十个有”、“五落实”,组织法律专业人员、法制副校长到学校上法治课,举办了“青少年犯罪预防”、“法律在我身边”等100多个专题讲座。协调有关部门建成、使用了临沂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法制教育馆”,各县区均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每年受教育青少年130多万人次。2014年8月,我市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称号,市司法局获“优秀组织奖”。三是建设农民工法制教育基地,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一条龙法律服务。依托零工市场建设“临沂农民工法制教育基地”,绘制了300米的普法漫画长廊,制作了法律知识展板、法律宣传报架,设立法律图书角,安排专人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建立农民工维权办公室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律师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开展各类集中法治宣传活动20余场次,受教育的进城务工人员25万余人次。2014年,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30件,为200余人次提供维权服务。
发挥媒体作用,积极打造法治宣传教育新载体。充分发挥大众媒体覆盖面广、吸引力大的优势,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法制宣传栏目,使用手机报、普法QQ群、官方微博、普法在线空间等现代传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打造现代媒体普法教育阵地。在电视台推出“德与法”、“律师说法”等栏目,在《沂蒙晚报》、《鲁南商报》等媒体创办“以案说法”等栏目,通过专题讲解、以案释法、热线解答等形式开展“快餐式”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活动,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六五”普法以来,累计刊登“以案说法”、“案例点评”1100余例。2014年11月,与市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2104临沂市律师电视辩论大赛,以直接与群众面对面的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给市民呈现精彩的法律“大餐”。开发了可满足2000人同时在线考试需求的无纸化普法考试网络平台,利用该系统开展了2014年度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普法考试,提升了法治宣传工作信息化水平。
夯实工作阵地,扎实推进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十个一”工程,充分挖掘、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建设有沂蒙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阵地。全市设立了法制辅导站386个,建立法律书屋5160个、法治宣传街(栏)8210个。建立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性基地26处、法制宣传教育示范性基地23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12处;有首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性基地4处、法制宣传教育示范性基地4处。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县(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居)”、“依法诚信示范企业”、“依法行政示范窗口单位”等创建工作,构建了点面结合、互促共进的法治创建格局。3个县区荣获全国法治县区创建工作先进县区称号,全市有7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2014年12月召开的全省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会议上,临沭县蛟龙镇得城社区作为全省唯一“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代表进行交流发言,于晓明副省长给予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