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日上午,市司法局举行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邵明川出席仪式,为90名由市司法局选任管理的人民监督员颁发聘书并作了讲话,市检察院检察长助理刘圣良出席并讲话,市司法局调研员李伟主持聘任仪式。市人民监督员,市检察院、司法局相关部门人员,各县区司法局人民监督员工作部门负责人参加。
邵局长在讲话中介绍了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工作情况,对进一步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意义和作用,提高当好人民监督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监督工作。自觉从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确保司法公正的高度,正确看待自己所担负的工作,在履职过程及日常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职,尽职尽责,展示人民监督员的良好形象。二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加强法律方面知识的学习,认真参加各种培训,尽快学习掌握《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履行监督职责必须具备的法律知识,做到既能熟悉掌握法律条文,又能深刻领会法律原则和法治精神。在日常履职中,通过讨论案情、观摩庭审、评查案卷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增加对案件监督工作的感性认识,尽快熟悉刑事办案的环节、标准和流程,提高业务水平和监督能力,做到准确定性、把握尺度、学以致用,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要尽心履职履责。正确处理好监督工作和本职工作的关系,事先安排好单位的工作,确保能够按时参加案件监督和执法检查活动。在案件监督中,要学会独立思考,准确把握监督办案需要综合考量的因素,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对监督的每一起案件都要认真研究,吃透案情,理清实体和程序等各个方面的问题。
邵局长指出,司法局作为人民监督员工作管理协调部门,一定会千方百计、尽可能地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为大家参与案件监督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与人民监督员一起想方设法、共同努力,让我市的人民监督员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创出独具特色的临沂经验。
今年以来,根据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关于全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和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会议部署,在市检察院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扎实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各项工作。经过召开部署会议、发布公告、组织推荐和自荐、组织考察、公示等阶段,产生了新一届人民监督员名单。他们来自各个行业和界别,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实施监督。人民监督员正式上岗,标志着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了选聘工作。
聘任仪式结束后,各位人民监督员参加了初任培训。市检察院、市司法局有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分别从不同角度介绍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监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相关业务等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