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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出台意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015-04-02   审核人:   (点击: )

近日,市司法局出台《临沂市司法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经济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加快建设“六个临沂”,实现“走在前列”的奋进目标做好服务。

《意见》指出,要主动适应新常态,增强服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认清全市经济发展任务目标,充分认清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经济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对新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统一到全市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积极适应法治建设新阶段、经济发展新常态、社会发展新趋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服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各项工作。

《意见》明确了做好服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一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完善法律服务网络和平台,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惠及全民、好使管用”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格,壮大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力量,构建覆盖城乡、涵盖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的公共法律服务信息网络平台,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要组织重大项目法律服务团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进市场活动,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服务大项目大产业,服务投融资体制改革,服务临沂商城国际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服务招商引资工作等经济活动,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控制经营风险;要大力拓展公证业务领域,开展公证业务拓展年活动,优化业务发展结构,做优做强金融公证业务,加大便民惠民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要深化“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鼓励引导城区基层法律服务力量向乡镇转移,总结推广“两所共建”等经验做法,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能力;要推进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认证认可、能力验证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的鉴定服务;要实施法律援助利民工程,健全便民服务长效机制和网络,降低受援门槛,扩大覆盖面,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完善“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工作圈。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要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和普法30周年等系列活动,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创新社会治理、保障改善民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市场主体运用法律抵御风险的能力。要突出重点,创新载体和方法,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活动,抓好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和流动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要深化基层组织、部门、行业依法治理,积极开展法治县区、“民主法治示范村”、“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三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营造安定的环境。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突出抓好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好涉企案件代理工作,尽可能通过调解等方法解决纠纷,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要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聘专职调解员,每个调委会至少配备1名专职调解员。要加强社区服刑和刑释人员管理教育,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活动,强化业务技能,创新工作载体,统一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标准,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充实专兼职工作力量,进一步提升监管帮教实效和教育矫正质量。

《意见》强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领导组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教育引导全体人员自觉参与到服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行动上来,形成共同参与、推动工作开展的合力。要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结时限,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首接负责制,推行“一站式服务”等高效服务方式,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要强化落实各项任务的保障,主动加强沟通协调,为法律服务工作者搭建有效工作平台,加强对《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研究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推动整体工作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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