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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司法局积极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015-09-11   审核人:   (点击: )

今年来,平邑县司法局加快构建符合实际、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

强化和发挥司法所作用,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分类建设,整体推进的要求,加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力度,将基层司法所打造成化解矛盾、宣传法治、服务群众的一线综合平台。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达到7个,年内培植和打造2--3个软硬件均比较突出的“明星司法所”,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加强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在建好用好县级6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健全完善镇、村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管理、培训今年以来,全县672个调解组织,2230名专兼职调解员,共调解各类纠纷3348件,调解成功3282件,调解成功率达98.02%。

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升级发展。整合法律服务资源。选择部分镇(街道),实行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两所合一”,进一步促进职能融合、服务集成,最大限度发挥基层工作整体效能。在其他镇(街道),实行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两所共建”,采取在镇(街道)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服务便民窗口的方式,集中受理和解决群众的法律服务事项。

深化农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扩大法律顾问覆盖面,在各村(社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室,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明确法律顾问的责任义务,制作法律顾问公示牌,使村级法律顾问真正成为各村(社区)的“法律知识宣传员、法律事务指导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援助特派员、社情民意信息员”。全县各村法律顾问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2万次,提供法律建议1200条,开展法制宣传讲座1500余场次,协助调解矛盾纠纷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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