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司法局进一步扩大受援事项和受援范围,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着力打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一是坚持扩大覆盖面与提高服务质量并重。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为导向,适时调整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及时将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等更多与民生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在实现“应援尽援”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服务行为,细化服务标准,完善服务流程。
二是坚持保障权益与维护稳定并重。以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办理好每起案件。特别是要积极办理劳动争议、征地赔偿等领域涉及法律援助的案件。把促进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积极参加涉法涉诉案件的处理工作,引导上访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按照“覆盖基层、全域受理、就近服务”的要求,完善法律援助与群体性事件、司法救助等的应急衔接机制,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实现各部门之间法律援助资源的互通共享,同时开辟城乡共享的重点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切实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权益有保障。
三是坚持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重。坚持将服务窗口前移、工作力量下沉,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系点建设,打造“农村一小时城市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努力构建覆盖镇办、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形成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以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基础,以社会力量为补充的县(区)、镇、村三级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建立了1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现有援助律师25人,援助法律工作者59人,全方位、立体式的法律援助网络不仅能够将法律援助政策及时传达到位,而且使援助人员能够及时收集反馈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进一步提高了为特定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能力,方便困难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要把制度建设作为重要基础,把队伍建设作为重要保证,加强培训,确保法律援助工作者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强烈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以精深的法律业务素质,投身法律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