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司法局结合实际,整合资源力量,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群众满意的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健全法律服务网络。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完善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在区级层面,加强“四个中心”建设,全面提升窗口软硬件设施,整合法律援助、公证、“12348”热线、司法鉴定、法律咨询等服务职能,推出了律师值班、局长接待、法律服务超市等多项服务举措,优化窗口服务效能,建成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法律服务中心,确保广大群众获得更加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镇街层面,依托各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集普法宣传、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功能为一体,统一标牌,上墙公示工作流程和制度,让群众“找得到、看得见、信得过”。在村(社区)层面,设立了司法行政工作室,配备法律顾问和司法协理员,方便群众就近接受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二是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组织律师、公证员、专职调解员、法律工作者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团,帮助政府分析研判重大社情民意及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法律维权机制,妥善处理合同、劳动争议等法律纠纷,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法律风险的措施和对策,有效的维护了企业权益。组建“普法宣传教育讲师团”和普法工作联络员队伍,深入村居、社区、学校、企业、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服务活动。建立首席人民调解员值班制度,从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选用100名优秀调解员,轮流到调解中心值班,及时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
三是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在各镇街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村(社区)配备法律援助联络员,实现法律援助“村村通”,在妇联、工会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形成了无缝隙、全覆盖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扩大法律援助受援范围,将法律援助对象向低收入人群覆盖,让困难弱势群体享受到均等及时的法律服务。不断深化“法律六进”,加强对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工、企业管理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扩大到各个层面、各类群体,形成多方位、全覆盖的工作态势。
四是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加强公证执业监督,对已办理的公证案件,采取随机抽查卷宗、电话回访当事人、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监督公证执业行为,确保公证案件质量。申请创建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制定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不断规范设施建设、人员配备、业务开展、工作流程等各项工作。通过建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强化法律服务监管,促进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诚信、公信执业,确保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