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司法局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深化社区矫正工作,构建具有费县特色的社区矫正管理新模式。
一是建成高端化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以提升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目标,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和配合,依托蒙山驿站,建成集“监管、教育、培训、帮扶”于一体、占地面积2800余平方米的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实现对矫正人员的集中宣告、集中监管、集中教育、集中培训、集体劳动。中心的建成使用,为监外执行罪犯服务社会、回归社会提供条件,有效遏制重新违法犯罪,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是广泛吸纳社区矫正工作生力军,深入推进矫正工作队伍建设。以扎实推进“五比五看”活动为契机,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争取多方面支持,组建了以司法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为核心,社会工作者为辅助,村委会兼职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凝聚力量形成合力。
三是扎实开展服刑人员管理工作,完善规范化社区矫正执法程序。将抓好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做好社区服刑人员调查评估工作,做到“四个规范”,即规范文书格式、规范调查内容、规范调查程序、规范评估意见,办理调查评估案件319件,其中建议适用社区矫正307件,评估意见采纳率100%。严把入矫接收关,为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建立执行档案,履行入矫谈话和宣告程序,签订保证书,发放《社区服刑人员守册》。创新监督管理模式,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人性化管理与严格执法并重、分类管理和分级处遇并行,采用“艾森克”人格问卷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采取手机定位和手表定位,准确把握社区服刑人员动态。丰富社区矫正教育载体,编写专题教材,采取教育矫正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做好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帮扶工作,为14人解决了生活困难,为36人安排了就业岗位。
四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内外监督。立足工作实际,出台《费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守则》,设立社区矫正监督电话,随时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联合县人民检察院每半年开展一次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掌握全县社区服刑人员的详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无一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