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律师职业优势和执业特长,更好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近日,市司法局印发通知,成立临沂律师服务团。
律师服务团共28人,由市司法局主要领导任团长,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和市律师协会会长担任副团长,成员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部分常务理事、律师事务所主任和骨干律师组成。服务团办公室设在市律师协会,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律师服务团主要承担六项工作职责:一是为全市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为主要载体,围绕中心工作,对市级以上重大项目、重要事项实行跟踪服务,全程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参与市人大相关立法的咨询、论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等活动。三是参与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及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四是参与市级重点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的调研、咨询和论证,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五是为全市八大富民兴临战略和实现科学跨越发展的六场硬仗提供法律服务。六是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律师服务团坚持三项工作制度。一是主动沟通联系制度。律师服务团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根据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相关部门工作部署及需求,积极主动地进行沟通联系,切实规范服务程序,及时回应法律服务需求。具体工作由服务团办公室协调调度和日常管理。二是服务事项登记制度。服务团成员提供服务后要及时进行登记,并整理工作材料,汇总后报服务团办公室备案。三是集体讨论会商制度。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案件或者重大突发性案件等重大问题时,由服务团办公室及时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通过集体会商的方式做出法律意见或者建议。
市局《通知》要求,要加强监督管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市司法局负责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市律师协会负责牵头抓总,加强指导调度,细化措施,落实制度,引导和督促服务团成员尽职尽责、发挥作用。各县区、各律师事务所要主动配合,为服务团成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服务团成员要严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开展法律服务。不得超越委托权限,从事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的事务,对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秘密和不宜公开的事项,负有保密责任。对服务突出、成效显著、服务单位认可度高的服务团成员,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示范引领全体成员扎实深入开展工作,为大美新临沂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