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兰陵县司法局立足多功能整合、多领域合作、多方位联动,对内整合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功能,对外辐射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着力构建大平台,健全大机制,营造大氛围,全面构建新型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高标准搭建大平台。一方面整合以司法局为主,从公、检、法等17个部门抽调42名工作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建立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1个综合法律服务中心、1个法律援助中心和16个调解室,实现法律援助中心、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社区矫正中心等多中心合一,以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模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另一方面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的财政保障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调解案件类别的确认标准和案件补贴标准,明确了县、乡、村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措施,并确保落实到位。组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法律服务团队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顺利运行提供人才保障。同时,围绕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铺开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将法律服务触角向社会末梢延伸。目前,已完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
高水平构建大机制。一是建立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与公共法律微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便利的法律咨询、法律知识学习、法律服务指引、网上调解等网上法律服务。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坚持把普法与各部门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把县域普法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构建“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二是创新“以案释法”宣传方式,已开展普法文艺巡演12场,组织律师和普法骨干走上街头开展法律宣传150多场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免费发放法律资料,累计发放普法材料10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三是创新推行调解机制,有机整合全县调解资源,构建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群众监督于一体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建立健全疑难复杂案件集体研究、调解员利益冲突回避、重大事项报告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构建“大服务”机制,发挥平台作用,建立“以法理事”机制,实现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公开承诺制度、来访人员须知等与来访当事人直接相关的制度上墙,初步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高要求营造大氛围。一是制定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轮训行动计划,采取案例教学、实践锻炼、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形式,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行思想素质、职业道德、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学习,全县领导干部、公务员及时更新工作相关法律知识点。二是组建了“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参与重大决策,并就公共法律事务、征地拆迁、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企业改制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县政府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法律顾问聘用率100%。三是积极选派律师参与公、检、法信访接待和行政事务风险评估等活动,选派全县23名律师担任第一书记任职村的法律顾问。发挥农村法律顾问优势,农村法律顾问利用自身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基层组织和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帮助起草修订协议、村规民约等,参与矛盾纠纷调解,逐步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四是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加强规模以上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推进商会(协会)法律顾问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法律服务,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五是有效整合传统普法模式和新兴普法模式,在继续发挥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普法宣传媒体,在公园、广场、车站、主街道设立普法宣传牌、法制宣传橱窗等普法设施的基础上,打造“法德文化示范街”,设置15个LED公益广告牌;建立法德文化教育作品库,实现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掀起全民学法新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