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上级关于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部署,贯彻实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提升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水平。11月24日至25日,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临沂市司法局联合举办为期两天的全市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专项培训班。
24日,培训班举行开班仪式,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牛兆英出席并讲话,市司法局调研员李伟主持开班仪式,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工作科室负责人,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各县区司法局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人参加。
牛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市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改革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指出,自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开展以来,市司法局会同检察院认真履行管理、服务、协调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培训,积极建章立制,加强沟通协调,完善保障机制,有效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全省首家完成了选聘工作,9名同志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优秀人民监督员,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要继续加强选任管理工作力度,学习借鉴外地工作先进经验,积极争取设立人民监督员工作机构,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更好地做好人民监督员管理服务各项工作。
牛局长强调,要提高认识,强化培训,切实提高人民监督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人民监督员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应有的作用,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具有重要意义。组织人民监督员培训,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落实的具体举措。要进一步增进政治素养,加强对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治建设重要论述的系统学习,努力提高政策理论水平。要增进业务素质,切实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要不断学习研究相关的法律,切实掌握《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履行监督职责必须具备的法律知识,主动了解掌握监督程序,熟悉刑事办案的环节、标准和流程,依照法定程序查阅检察机关提供的有关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材料,依法对案件处理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要了解和把握社情民意。正确把握监督办案需要综合考量的因素,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多加交流,充分交换意见,推动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牛局长要求,要尽职履责、不辱使命,切实发挥好人民监督员职能作用。要牢固树立公正意识、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认真全面地履行监督职责。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加强对检察机关直接侦查案件的外部监督,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要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要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和人民监督工作的关系,遵守监督工作程序和纪律,把握好监督的重点和尺度,恪守职业道德,做到“不缺位、不越位”,树立良好形象。
培训邀请市人民监督员、市委党校副校长杨建中讲授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讲授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的实践与思考,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工作机构负责人讲授刑事执行检察业务。
培训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将现场演示案件监督工作流程,给全体参训人员全新直观形象的学习体验;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强化人民监督员廉政意识、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推动人民监督员依法依规、公正公平、清正廉洁地履行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