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来,蒙阴县以满足群众多元法律服务需求为出发点,统筹社会力量,健全工作程序,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将多种纠纷解决方式融为一体,构建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妥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目前,蒙阴县诉调对接中心共接收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保险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房屋买卖纠纷、医疗纠纷等各类纠纷共1938件,调解成功717件,将大量矛盾化解在诉前。
一、建立组织架构,健全多方参与的诉调对接体系。(一)加强组织推动。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和由委政法委牵头的诉调对接工作小组。先后出台《诉调对接流程管理办法》《关于促进家庭和谐稳定,共同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诉调对接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二)搭建工作平台。按照“共建、共赢、共享”的理念,依托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打造2000平米的诉调对接中心。选派工作人员入驻中心办公,并面向社会招聘人员充实调解队伍。在诉调对接中心设立指导分流室、人民调解室、综合业务室、司法确认室。在各乡镇、社区服务办案点设立诉调对接服务站和服务点,配置专职调解员,形成“县乡两级联网、镇村点站配合、队伍配置专业、组织运行高效”的诉调对接服务体系。(三)明确中心功能。将诉调对接中心作为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开展的“中枢机构”,明确“加强诉讼与各类非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有序引导当事人以非讼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并组织、委派、委托及邀请有关组织或人员进行调解。对各类非讼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实现“诉讼”和“非诉”这两种矛盾纠纷解决途径和方式的衔接与互动。
二、创新三项机制,实现诉与调的无缝对接。(一)创新“多方调解”机制。在受理案件时,积极引入多种调解方式,并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登记分流区,由工作人员征询当事人意见对案件先行进行诉前调解。对案情复杂、涉及面广的案件由专业调解人员,按照一对一或多对一的方式进行专业调解,防止各调解室“单打独斗”。(二)创新“全程留痕”机制。制定诉调对接工作表格,将案件的调解过程、要素等信息呈现在表格中并按照风险大小分为A、B、C、D四类,由调解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对于调解结案的案件,表格随卷宗由调解组织留存;对于达成调解协议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的案件,表格随卷宗由法院归档;对于经调解后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要求起诉的,表格随卷宗移交法院。法院在审理此案件时,可参照以上调解信息,并按照风险评估等级提前做出繁简分流、法警值庭、安全保卫等预案,防范风险。(三)创新“心理咨询”机制。针对婚姻家庭纠纷矛盾突出的实际,蒙阴县司法局专门选调5名经验丰富并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调解员并邀请蒙阴县妇联组成专业化家事纠纷调解团队,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室,各基层法庭设立“温馨调解室”、“情感倾诉室”。负责离婚、赡养、继承、监护权等婚姻家庭案件的诉前或诉讼调解工作。
三、夯实社会根基,三大成效明显。(一)化解信访,维护社会稳定局面。在多元化解纠纷一体化格局下,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合理合法诉求,提高对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把握和预防研判,形成党委政府有力领导、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各调解组织通力合作的局面,2016年蒙阴县的涉诉信访化解率居临沂市首位。(二)一升一降,案多人少矛盾有效缓解。蒙阴县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通过诉调对接工作的开展,各调解组织解决的纠纷数量明显上升,大量矛盾纠纷在诉讼前得到及时化解。在全国各级法院收案大幅上升情况下,蒙阴县法院受理部分类型诉讼案件明显下降,各类案件比去年同期减少1324件,同比下降24.51%。(三)多方联动,社会治理格局逐步健全。人民调解的“第一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特别是积极促进医患、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完善大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健全,形成办事依法、解决问题找组织、化解矛盾靠调解员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