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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2017-06-23   审核人:   (点击: )

 

兰陵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增强老年人维权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浓厚氛围。

发挥法治宣传职能,努力营造尊老爱老的法治氛围。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学习宣传作为“七五”普法期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普及内容,列入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进行总体安排和部署。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采取到广场、社区进行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法制图片巡回展览、法治谜语竞猜等多种形式,共发放宣传材料700余份,解决法律咨询100余起,大力宣传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增强了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各乡镇司法所相继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活动,通过“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大集”、“送法进村户”等活动。全县18个乡镇司法所共发放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材料近2000余份,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深入到田间地头,辐射到每家每户,让更多的老年人了解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满足老年人的法律需求。开通“法律援助直通车”,采取定期上门、预约上门、随时上门等主动服务方式,将法律援助工作前移,随时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畅通老年人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县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根据老年人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对涉老事项优先办理,为出行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或特定地点服务,减少老年人来回奔波之苦。建立定期回访制度,采取走访、电话联系等形式,对受援老人进行回访,征求对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受援老人纷纷对上门服务提出了赞扬,同时也为此项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大大提升了法律援助的服务能力和办案质量。

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发挥人民调解快速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职能,定期排查,积极化解涉及老年人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赡养扶养、财产继承等260余起矛盾纠纷,为老年人排忧解难,促进老年人家庭生活和谐。发挥公证服务职能,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发挥“148”法律咨询热线和老年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重要作用,畅通老年人维权渠道,形成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有效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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