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构建司法人员与律师良性关系、提高司法公信力,近日,我市成立了临沂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定出台了《临沂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等单位参与。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的事项。联络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集,收集、分析成员单位提出的工作意见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的议题及需议定的事项。
《临沂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提出,要积极构建司法人员和律师之间的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共同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做好律师权益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律师执业监管跨部门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临沂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要认真执行、落实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对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会议议定事项的进展情况、实际效果,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