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司法局扎实做好农村普法工作,坚持学用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三突出”,切实提高农村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在普法对象上,突出中小学校师生、农村基层干部等重点对象,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及广大师生的辐射作用、农村基层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在普法内容上,结合群众的生活工作实际,重点宣传《婚姻法》《土地承包法》等内容,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普法方式上,积极探索创新,不断丰富农村普法形式。
二是突出骨干力量。把各镇街工作人员、派出所干警、法庭、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中小学教师、村“两委”干部这一批力量作为骨干整合起来,形成覆盖全县农村的普法网络,在开展工作的同时发挥各自作用,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真正实现“法律进村”。选拔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专业法律人才组建“普法讲师团”,开办法治讲座,深入农村巡回宣讲相关法律知识,保证基层普法宣传教育有充足的理论队伍和师资力量。
三是突出阵地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通过现代化的宣传工具把法律知识传播到千家万户。通过各村农村法律书屋,充实完善法律书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有关法律资料。充分利用各村居、社区的墙报、板报、宣传栏、标语、横幅、传单等形式经常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普法氛围,使广大农民在潜移默化中深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