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体系、队伍人员、阵地平台和法治资源四大优势,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是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体系优势,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保障”“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发挥人民调解“1+1+N”(1个司法行政工作室、1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N个排查调解小组)网格化管理深入基层、源头预控的特点优势,坚持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特定区域、特定行业和领域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做到村居(社区)每周一次、乡镇(街道)每半月一次,实现矛盾纠纷无缝排查,排查纠纷案件台账式管理。
二是发挥队伍人员优势,及时高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主体力量和主渠道作用,确保矛盾纠纷第一时间有人发现,第一时间有人受理,第一时间有人调处。整合内部资源综合利用,发挥好社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辅助力量和侧渠道作用,依法及时调处当前热点问题、重点人群发生的矛盾纠纷,促进源头治理。
三是发挥阵地平台优势,纵横互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四级平台优势,探索矛盾纠纷排调分离机制,依托县“12348”人民调解工作指挥各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村居(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结合运用村头、地头、炕头等传统民间调解平台,推动人民调解阵地在城乡基层落地生根、走进群众,打通化解纠纷、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四是发挥法治资源优势,法情并举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开展以人民调解为主题的法治宣传,为全面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结合基层法律服务年检工作,严格规范各类案件代理,防止经济民生领域风险演变为社会风险。对排查出来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可能造成的后果等,科学制定攻关方案,及时调度有关力量,明确领导包案、专人负责和调处时限,组织实施专题会战,认真做好对接衔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疏导化解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