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全市基层法治和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在沂水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全省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部署任务。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黄伟出席会议并讲话,沂水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委依法治县办主任于民出席并致辞,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邢计晓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加强基层法治和法治乡村建设的重大意义,这是中央、省、市加强法治建设的核心要求,是各级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向,是解决当前基层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要进一步树牢强基导向、系统思维,建立健全推进工作任务落实的制度机制。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法治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基层社会治理总体布局。要积极践行法治为民理念,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和“章丘经验”。
会议强调,要扎实稳妥推进基层法治和法治乡村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深化基层法治和法治乡村建设机制改革,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纵深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提升基层优化政务服务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优化乡村和基层多元调解格局。
会议要求,要不断夯实基层法治和法治乡村建设任务落实的组织保障。要持续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要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尊重基层首创精神。要切实抓好保障落实,加强基层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快“数字法治”建设。
会上通报了全市基层法治和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情况,罗庄区、郯城县、沂水县和费县作了交流发言。
各县区党委依法治县(区)办副主任、司法局分管负责人、秘书科主要负责人,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市司法局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