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司法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由县乡政 府重大决策向村级涉法事务延伸,构建起县级为龙头、镇街为核心、村(居)为基础的三级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格局。
一是夯实制度建设之“基”,审查机制更加健全。制定《推进乡镇 (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村级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的工作方案》,建立县乡协同联动审查机制等10余项制度,形成以制度促规范运行、用规则保科学决策的良好局面。深化纪检监察监督与法治督察协作配合机制,联合纪委监委、政府办等多部门对14个镇街、48个县直部门单位开展法治督察,提出意见建议120余条。
二是抓牢队伍建设之“本”,人员力量更加壮大。整合司法行政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专业力量,组建合法性审查专家库,建立起草部门先行审查、法律顾问协助审查、专家学者参与审查、法治部门统筹审查工作模 式,累计审查各类文件、合同协议210件。抓住领导干部 “关键 少数”和审查人员、法律顾问“关键力量”,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合法性审查业务培训会,编制《合法性审查精品案例 汇编》,全面提升审查队伍业务水平。
三是探索创新提升之“路”,审查质效更加凸显。强化目录管理,建立合法性审查清单,将县乡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涉法事务纳入审查范围,有效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强化日常管理,建立提前初审、全面审查、民主决策、审查跟踪、卷宗评查机制,推动司法所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工作会议常态化,对重大行政决策等涉法事务进行全流程、多方位、立体式审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高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