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邑县平邑街道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守正创新,积极作为,开展“强根固本、质效提升、普法宣传、矛盾化解”四大行动,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开展强根固本行动,完善服务体系。一是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创新基层监督方式,实施平邑街道村(社区)财经联席会议制度,让村级财经活动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二是加大村居“两人一户”培育,提升农村普法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司法所、工青妇等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树遴选,选优配强农村法律服务队伍。目前,街道共有法律顾问18人,培育法治带头人76人、法律明白人228人,选树学法用法示范户168户。三是建立村级普法网络,延伸法治宣传触角。依托街道网格化管理,通过“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群众”的模式,引导群众进一步参与村务管理、投身法治创建活动,提高村级普法队伍的服务能力。四是搭建普法平台,加强普法阵地建设。采取主题式、点缀式、流动式,依托村居现有场所,打造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一条街等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律条例融入群众日常,营造浓厚学法用法氛围。
开展质效提升行动,建设法治政府。一是加强组织保障,依法履行法治政府职能。成立街道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重要决策合法性审查。持续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向村居、社区延伸,充分利用一村一法律顾问力量,对村居、社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预防、避免和减少法律风险。二是落实两项清单制度,推进履职尽责。把权责清单、负面清单作为推进各部门履职尽责的重要抓手,避免权力越位、错位、缺位,为职能监管提供有效支撑。强化对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问责,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以及监督问责的主体、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和问责措施等,确保清单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组建了安委会、安监办等3支综合执法支队和平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将环保、住建、畜牧、食品药品等5个部门承担的5项行政职责划转到综合执法办公室,确保行政执行程序及实体的合法合规。
开展普法宣传行动,提升法治水平。一是聚焦重点群体,发挥示范引导作用。通过开设普法培训班、法律大篷车、法治讲座、微信小课堂等,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村法律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进行培训,提升重点群体学法用法普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聚焦活动方式,营造法治宣传氛围。利用重要普法节点、农村集市等,多部门联合深入中小学、社区、村居举办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党群邑家”APP、“街道之声”广播站等微阵地,开设“法治在线”专栏,通过法律知识提醒、播放法治案例等,将普法宣传融入日常;开展“法治电影进农村”活动,通过生动案例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三是聚焦职能部门,增强法治宣传实效性。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街道党员、干部进行专题学习和集中培训,明确各职能部门的普法任务;坚持“谁管理谁普法”,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责梳理出涉农法律法规,在工作过程中有效宣传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参与意识。
开展矛盾化解行动,优化“大调解”机制。一是打造“一站式”工作平台。依托街道社会治理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内设婚姻家庭、物业、劳务纠纷等三个专业化调解室和一个共享法庭,实现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一站式办理。二是创新建立“片区调解”制度。在街道17个片区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片区调解”工作制度,每个片区按照“1+2+X”模式建立片区调解中心,“1”即每个片区由一名“头雁书记”牵头,“2”即每个片区选配2名专职调解员,主要从片区内德高望重、擅长做群众工作的老干部、老党员中选聘,“X”即每个片区配备兼职专业调解员,组建专业化调解队伍。片区调解中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平台作用,助推矛盾纠纷在片区内化解。三是建立层级化闭环式调解机制。落实“网格+调解”模式,推行层级化闭环式调解,通过网格摸排、12345工单、信访等多途径收集群众诉求,根据诉求复杂程度分级化解。较大信访事项呈党工委主要领导批示后,整合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政法力量依法处置,形成村、片、街道三级联调,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的新型调解机制。截至目前,平邑街道片区调解中心共调解纠纷117件,调解成功117件,成功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