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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2023-06-15   市司法局网站 审核人:   (点击: )

6月13日至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仲圣带领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周兴新,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霖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司法局代表市政府就全市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汇报,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作了交流发言。会议指出,《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是全省第一部农村法治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自2022年5月1日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学用结合、多措并举,法治乡村建设各项内容实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在促进全市农村法治工作发展方面取得重要进展。统筹整合强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机制不断健全;夯实基础提效能,法治宣传教育质量不断提升;高位推动强融合,乡村法律服务体系不断优化;持续创新促和谐,乡村依法治理格局不断完善;多方联动聚合力,法治乡村建设保障不断强化。

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对促进农村法治工作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法治乡村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责任部门单位各负其责、以村民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法治乡村建设体制,推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注重多措并举,加强农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统一规划、建设和联网共享应用,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措施推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努力让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周兴新在讲话中表示,将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审议意见,研究吸纳各位委员、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抓好整改,确保《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在各级各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在加强涉农立法和执法规范上持续发力,围绕农民权益维护、农业支持保护等重点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涉农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涉农领域文件的审查管理备案,始终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乡村治理。二是在深化乡村普法和依法治理上持续发力,进一步加大宪法、民法典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维护权益靠法的良好环境。三是在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法治保障上持续发力,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基层法律服务活动,加大涉农法律援助帮扶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服务供给水平,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罗庄区、郯城县、沂南县进行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县区工作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并围绕当前法治乡村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法规实施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了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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