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1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临沂市红色旅游促进办法》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邵泽玉介绍了立法的必要性、起草审查过程和主要内容,并就立法特色和亮点回答了记者提问,市文化和旅游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发布。
该办法是2022年市政府确定的立法项目,2022年11月30日经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这是全省第一部促进红色旅游的政府规章,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临沂是著名的革命老区,也是全国红色旅游重点城市,以沂蒙精神为主线的红色文化遗存十分丰富,目前全市A级以上红色旅游景区达到25家,其中有5家景区被列为全国百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市十四次党代会提出“做强文旅”,要求“以红带绿,以绿映红”,巩固我市红色旅游“领头羊”位置。目前,国家、省尚未有红色旅游方面的立法,为进一步弘扬沂蒙精神,促进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创新性地制定一部促进红色旅游发展的政府规章十分有必要。
该办法对加强红色旅游规划引领、提升规范红色旅游服务、强化红色旅游保障支持、推动红色旅游宣传、弘扬和体现沂蒙精神等作出规定,将为我市红色旅游促进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对进一步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红色传统发扬好、红色资源利用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