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沂市编制出台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定涉及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等领域决策事项7件,主要涉及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光伏产业发展、国土空间规划、“无废城市”建设、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方面。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市司法局及时启动2023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向有关部门、县区征集拟提交市政府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编制过程中,市司法局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征求了市政府立法和决策咨询专家、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对决策事项建议进行了论证筛选,与省司法厅进行了沟通,形成了《临沂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送审稿)》,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研究通过,并报市委同意,面上社会公开。
1.临沂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承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临沂市光伏产业发展规划(承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承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临沂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承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5.临沂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2-2035年)(承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6.临沂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承办单位:市应急局)
7.临沂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承办单位:市医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