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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推行提级管辖制度破解县区行政复议机关个案难题
2022-07-08   审核人:   (点击: )

“我那时真是感觉到四处碰壁,求助无门了。”在困扰了两年之久的巨额医疗费得到解决后,洪先生感慨万千。由于退伍后继续上学期间意外受伤,又引发在部队训练时的旧伤,洪先生花去治疗费二十多万元,因医疗费报销发生争议,向当地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当地复议机关认为案件复杂敏感、社会影响大且系新类型案件,即报请临沂市人民政府提级管辖。市政府复议办受理后,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案情,从法学理论、政策指导等层面形成解决方案,并通过多部门联合调解最终实质化解了这起行政争议,洪先生已于日前递交了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提级管辖制度是临沂市司法局为解决县区行政复议机关在办案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而创建的一项制度,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优秀制度成果。该制度共20条,分别对提级管辖的目的依据、概念范围等作了具体规定。

一是目的和依据。明确该制度是为进一步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破解县区行政复议机关办案难题,提高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依据中央、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精神和行政层级监督理论,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二是概念和范围。明确提级管辖是指县区行政复议机关出现专职办案人员配备不足、可能影响案件公平公正审理及其他不宜行使行政复议职权的情形时,对该案件提级到市政府进行审理的制度;确定因受到干预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本级司法行政部门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等七种情形可以提级管辖。

三是程序和文书。制度对提级管辖的提起、时限、形式、审理、决定和执行等程序作了具体规定,规定了统一的行政复议提级管辖请示、决定书等7种法律文书,确保行政复议提级管辖案件严格条件、规范有序办理。

制度实行一年多来,临沂市行政复议机关已提级管辖6个县区复议机关受理的案件10起,现已结案9起,其中撤销、和解8起,纠错率达到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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