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减轻当事人办证负担,市司法局开展“绿色继承公证”试点,探索“你办公证,我找证据”的服务新模式,改变“坐堂等证”“以证换证”的传统公证模式,对当事人难以提供的证据材料,由公证机构通过公共信息共享和公证人员的主动调查进行核实,着力解决群众“办证难”“办证繁”“办证慢”等问题,2021年办理绿色继承公证1200余件,获得群众广泛好评。
一是成立公证核实队伍,公证服务理念不断创新。兰山公证处、沂水县公证处等组织专人成立外出核实队伍或者由承办公证员亲自进行核实,对被继承人的死亡事实、亲属关系情况进行重点核实,外出核实应由两人共同进行,制作核实笔录和核实报告。绿色继承公证改变了过去“坐堂等证”、“以证换证”被动接案办证模式,转变为主动服务模式,由传统的纸质材料模式转变为依靠网络技术,多层次、多方面、多部门、多行业之间协作模式。通过主动服务模式,强化了公证为民服务理念,增强了公证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提升,进一步优化了办事流程、明晰了办证材料、加快了办证速度、提升了服务态度,公证服务效能显著提高。
二是减证便民举措制度化,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组织临沂市公证员协会起草制定了《临沂市办理绿色继承公证指导意见(试行)》,对于绿色继承公证目的、涵盖继承标的、办证所需必要材料、外出核实注意事项、重点核实事项、具体核实内容等,提供了明确详细的操作指引、办证流程。多措并举推进13家公证机构普遍建立起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证明材料清单制、当事人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采取工作日延时、错时、预约服务和双休日值班制,压缩出证发送时限,印发了《公证一次性告知内容概要》《高频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让群众明明白白办理公证。深化“最多跑一次”,推行“公证+邮寄”的一站式服务,对当事人不能现场提交的证明材料,可以邮寄的方式寄交公证处,改进改进公证文书送达方式,代为邮寄公证文书服务。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办证提供上门服务。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公证人员提前与当事人联系并告知所需材料,提供上门服务。对于紧急、突发、意外事件等公证事项,组织专人开通绿色通道,群众办证负担进一步减轻,获得感不断增强。
三是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公证影响力不断提升。依托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全市13家公证机构与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实现了信息共享,当事人无需再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不动产权属信息等证明。同时组织各公证处与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沟通协调,推进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全市13家公证处均实现与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联办。群众因不动产继承办理公证事项时,可以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通过数据实时共享,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办好”,实现最快拿到公证书之后2小时内可以直接领取不动产权证,实现不动产登记和公证的无缝对接。其中沂蒙、兰山、罗庄、东信公证处与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签订协议,以政府购买公证服务的方式开展不动产继承公证合作,当事人可以免费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并直接委托公证机构申办不动产转移登记,不再承担费用、不再来回奔跑,获得群众广泛欢迎和好评,公证社会形象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