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出台2022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确定列入2022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13件,涉及住建、城管、民政、交通、自然资源、行政审批、市场监管、体育、净空保护、水文管理等方面。
《计划》要求,各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按照《临沂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做好调研、评估论证、征求意见等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市司法局要加强督促调度,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起草部门抓好计划落实,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1、临沂市道路命名实施办法(起草部门:临沂市民政局)
2、临沂市储备土地管护暂行办法(起草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临沂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临沂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住建局)
5、临沂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城管局)
6、临沂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起草单位:市交通局)
7、临沂市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文旅局)
8、临沂市政府投资审计监管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审计局)
9、临沂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10、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起草部门:市场监管局)
11、临沂市参加重大竞技体育比赛奖励办法(起草部门:市体育局)
12、临沂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
13、临沂市水文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水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