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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2021-12-24   市司法局网站 审核人:   (点击: )

近期,根据《法治山东建设综合指标责任清单》《2021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安排部署,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司法局、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组织对全市各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截至目前,专项监督检查已经完成,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各行政执法部门。

本次检查分全面自查、核实检查、反馈整改三个阶段,在市县两级同步开展,对市直30个执法部门、县区437个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286个。

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市各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均能够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部署要求,普遍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并积极推动落实。在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各执法部门均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公开工作,今年来,共公示执法人员信息14248条、执法辅助人员信息8620条,公开执法结果信息2526481条,及时主动公开执法结果信息,让执法更透明。在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各执法部门加大音像记录设备设施配备和建设,共配备执法记录仪8922部、手持执法终端5522台、视频监控设备1921套、无人机104架,录音机、照相机、摄像机及其他音像设备3367台(部);建设询问室793间、17803平方米,听证室136间、5079.6平方米;有115个部门配备独立的存储设备,存储量达4923.9兆兆字节,基本满足了对现场执法活动和场所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要求,确保了全程留痕。在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各执法部门共配备法制审核人员1256人,法制审核人员占行政执法人员的总体比例达到8.8%,确保了执法决定“有人审”;法制审核人员中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253人,占比达到的20%,确保了执法决定“审得好”;今年来,共审核重大执法决定26461件,提出法制审核意见8875条,确保了执法决定“审得准”。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市司法局、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将针对本次检查暴露出的问题,积极督促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明确改进措施,认真整改问题,补齐短板,全力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我市行政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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