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兰山,兰山区全面打造“1234”工作模式,推进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
一张清单深化落实覆盖任务。编制《镇街道、经开区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任务清单》,确定合法性审查工作任务推进的主要内容和时间节点,逐步建立以司法所为主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
两支队伍保障审查工作实施。建立合法性审查协调小组,严格落实镇街道、经开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合法性审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成立以书记层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科级干部任副组长,党委秘书、司法所所长、综治部门负责人、财政所所长、农经站站长、法律顾问任成员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合法性审查队伍,各镇街道、经开区建立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架构,明确合法性审查人员,确保责任到岗、到人。通过设立法制员、配强公职律师力量和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补充合法性审查力量队伍,编制合法性审查人员花名册。
三套流程实行审查闭环管理。各镇街道、经开区建立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明确合法性审查时间和审查事项的提起、流转、审查、报批等流程。镇街道、经开区合法性审查实行闭环式管理,合法性审查事项的承办机构按照要求向党政办提供送审稿、起草说明等相关审查材料,并保障必要的审查时间。党政办及时转办给综治部门,由综治部门安排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其他合法性审查人员审核并形成初审意见,司法所根据初审意见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事项主体、程序和内容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形成合法性审查意见书。事项承办机构根据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对承办事项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镇街道、经开区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对于每一件审查事项以及审查的相关情况,司法所做好登记归档。镇街道、经开区班子集体讨论涉及合法性审查事项的议题时,司法所长、参与初审的法律顾问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并在会议纪要中记录。
四类事项细化审查范围内容。结合镇街道工作实际,确定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合同和其他涉法事务四种不同类型的审查事项,通过制定合法性审查事项清单和工作指南,进一步细化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审查内容以及送请审查应当提交的材料目录,提高镇街道及相关人员对审查事项范围和审查内容的精准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