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动态管理,9月7日至8日,临沂市组成的复核组,对部分县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实地复核审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飞带队。
复核组通过随机抽取和指定复核相结合,先后赴沂水县、沂南县、郯城县,对三个县的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复核。实地复核复查工作严格对照标准,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被复核村(社区)的村级组织建设情况、民主制度规范情况、法治教育情况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特别对是否存在规定的撤销、注销情形,进行了全面复核。

实地复核审查中,复核组充分肯定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基层依法治理和法治乡村建设中的头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进一步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法治创建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乡村振兴贡献基层法治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