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任刚主持召开市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市司法局关于《临沂市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情况汇报。会议原则通过《目录》,要求根据这次会议研究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将按程序报市委同意,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会议强调,要提高认识,树牢法治理念,增强依法决策意识。要严格程序,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市司法局要加强对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要强化管理,对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要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运行的督导检查,切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为进一步做好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家、省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定,市司法局启动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在部门报送决策事项建议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及论证筛选,形成了《临沂市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送审稿)》,将涉及“十四五”循环经济、节能环保、能源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保障、市场监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等内容的15件决策事项列入市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