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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
2021-06-18   审核人:   (点击: )

根据全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际,6月16日,临沂市在2017年印发的全省首份《关于建立临沂市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理顺压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作为全国首份“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文件,为“八五”普法起好步开好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确保《意见》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更贴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临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在草拟了《意见》后,向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经临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暨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下发。

《意见》明确了各普法责任主体的共性任务是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坚持把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突出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体系作为重要内容。

同时为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意见》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以及承担普法工作任务较多的60家部门单位,制定了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清单中涉及的部门单位涵盖了人大、政协、两院、部分对普法责任主体负有管理职能的党委工作部门、所有市政府的工作部门、部分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基础性文件,真正构建起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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