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的安排部署,市司法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施意见》起草背景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中央和省、市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2014年10月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2015年11月23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2015年12月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鲁办发〔2015〕55号),提出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出,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积极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有效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逐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要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体制机制,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用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政策。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4年12月3日,市委第十二届七次全会通过的《中共临沂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把法律服务纳入全市公共服务发展总体规划,落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法律服务工作,发展法律服务业”。《临沂市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临办发〔2015〕18号)提出,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鲁办发〔2015〕55号)印发后,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请市司法局拿出我市的意见”
二、《实施意见》起草过程
近年来,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服务网络全覆盖、法律服务惠民、律援助利民、矛盾调处安民、法治宣传育民工程,着力推进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拓展延伸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为群众提供均等化、便利化的一站式法律服务,整体工作呈现快速推进的良好势头。
今年来,市司法局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就制定我市《实施意见》进行了深入调研,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政策导向,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组织人员赴江苏、浙江等省市进行学习考察,吸收、借鉴镇江、宁波等地的经验做法,并广泛征求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司法局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修改,形成《实施意见》初稿。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4部分:
第一部分,重要意义和总体目标。深刻认识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体系、产品体系、标准体系建设,力争经过3—5年的实践和努力,全面建成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和措施。实施法律服务“便民行动”,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确保城乡居民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公益性法律服务、法律顾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体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明确各类别公共法律服务的建设标准、服务标准、管理标准等,细化、量化服务的内容和方式,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质量。
第三部分,工作保障。推进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优化法律服务机构布局,促进城乡法律服务均等化、一体化。加快建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主体的公共法律服务骨干队伍,用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政策,充实公共法律服务力量;强化对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培训和人才培养,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品牌。落实经费保障,加大财政对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扶持力度,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建立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第四部分,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体制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加大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督导机制,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履行情况考评机制、报告制度和督导检查制度,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服务成效,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有关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意见(讨论稿)》,尽快按照程序呈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化学习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深刻认识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把思想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完善具体措施。组织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围绕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心关切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搞好研究探索,积极推出有成效的具体措施,提高法律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保障。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督导检查机制,把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单位、人员,制定任务落实的时间表,倒排工期,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